企业名称:安阳市天宁商标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寇经理
电话:0372-5957388
手机:13837221113
邮箱:375121353@qq.com
传真:0372-5957388
网站:www.aytnsb.com
地址:安阳市中华路碧桂园天汇10号写字楼2楼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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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安阳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;2.双方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;3.经商标局批准并予以公告的,自公告之日起,受让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,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提出变更申请
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
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
转让注册商标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全部相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
转让可能造成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,商标局不予批准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,说明理由
注册商标经核准转让后,予以公告
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
第四十一条注册安阳商标注册人的名称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需要变更的,应当提出变更申请
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
受让人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,所使用的注册商标
转让注册商标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全部相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
转让可能造成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,商标局不予批准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,说明理由
注册商标经核准转让后,予以公告
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